对于闺蜜的屡叫不改,每次见面的时候,都会斗嘴一番,时间久了,成了她们间见面时候的必经节目,习惯了。
“就去上次那家店吧,听说上了新菜,今天可以去试下。”
“OK,那走吧。”
凌兰坐上车,看着认真开车的闺蜜,心里想到,这个时候的晴雪,才是宁静的吧。
晴雪工作的出版社经营状况并不好,这个作为闺蜜的凌兰又怎会不清楚,但素知闺蜜倔强性格,说了也不会听,才闭口不言罢了。
今天在下楼之前,行知发过来的稿件,凌兰抽空看了下,但不想,一看之下,反而错过了下班的时间,等她回过神来,已超出了半个小时,同事已经下班了,办公区里,就只有凌兰自己一个人了。
这才拿起小包,背着下了楼。
想到,点完菜的凌兰,将电脑从包里拿了出来,打开,放在了晴雪面前的桌子上。
“小兰兰,吃完饭再看吧,不用这么急。”
“现在大概看下,菜上齐,还有一些时间,对于我说的稿件质量,你不会失望的。”
“你看过了?”
“当然,因为看这个,入迷,这才错过时间,晚下来了半个小时。”
“真的?”
看着凌兰郑重的点头,表示肯定,这也让晴雪来了兴致,那就看吧。
首先进入眼帘的是大纲,也就两百字左右,夹杂着一些简介,也不到四百字。
“第一章名剑香花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但此刻,这出生帝富世家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却穿着件粗俗的衣衫,赶着辆破旧的马车,匆匆行驶在一条久已荒废的旧道上。
此刻若有人见到他,谁也不会相信他便是那倚马斜桥、一掷千金的风流公子。
..........................”
开头并不出采,典型的故事开头行文,但笔力不错,也许还真的可行。
继续向下看,当看到江枫与月奴身死,移花宫两位宫主出场,宫主故意在一旁看着,并不伸手救援时,打了个冷颤。
还真是最毒妇人心啊,晴雪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女人。
作者笔力的强劲所营造的氛围,让得晴雪的眼睛,越来越亮。
等到看到,两个小孩子被分别抱走的时候,尤其是邀月与怜星两人说出这样做的初衷时,不禁打了个冷颤,这两个女人好可怕。
继续往下看,晴雪很想知道,后面怎么样了,燕南天怎样教这个孩子的。
菜上了桌,晴雪都不知道,她已然进入书中的世界,入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