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为宝22
即将十五岁的少女太美,白皙莹润的肌肤仿佛在发光,寇贤见到薛锦的那一刹那,便有些失神。皮肤那般白,比秋冬地上的霜还要白上一分,这是晋城来的寇贤从未见过的,心下顿时喜欢上了。又听姑母说她是侯府的姑娘,身份也是上档次的,哪哪都符合他娘亲定下的择媳标准。
来京城投靠姑母前,他娘就说了,必要娶回个高门大户家的姑娘,实在没有看对眼的,将明珠娶回家也行。
寇贤五年前见过明珠,那会子的表妹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五年之后应该也不会丑,是以来京城的路上已打算娶回表妹就行的,毕竟姑父是当朝首辅,有这样的岳丈,他日后的前程差不了。可眼下见了薛锦,他的心再容不下明珠了,借着与明珠说话,余光时不时扫向明珠身旁落座的薛锦。
只是余光,隐藏得太好,薛锦作为当事人也没察觉到。何况,眼下的薛锦一心担忧与他说话的明珠,生怕明珠会看上生了一副好皮囊的表哥,就更加没往自己身上想了。
饭毕,被明珠和丫鬟搀扶回房,薛锦斜倚在凉榻靠枕上,边扇扇子边与明珠聊表哥。
“明珠,你这表哥居然也在翰林院当差,以前怎的没听你提起过?”
明珠习惯饭后来点水果,丫鬟切了碟冰镇西瓜摆在明珠和薛锦中间的矮几上,明珠用小木签插上一块红红的瓜囊往嘴里送,甜滋滋,凉丝丝的,用手挡着吐了两粒西瓜籽,朝薛锦看道:
“小时候回外祖父家,在一块玩过躲猫猫,后来多年不见生疏得很。上回进京赶考,住在我家郊野的庄子里,说是那儿僻静好念书。高中进士后,倒是来过我家一趟,偏生我去苏杭游玩了,便一直没怎么见过。”
听明珠淡淡的话语,薛锦知道,眼下的明珠心里是没有表哥的,不过寇贤到底比林小凤生得白净,俊朗,又笑得温文尔雅,俨然一派闺阁女子梦中情人的俊模样,薛锦到底不放心,把玩手心的木签子,刚想再说句什么,明珠又开口了。
“阿锦,你怎的突然问起我这表哥来了?你不会对他一见钟情吧?”
薛锦:……
她的表现,好像是很容易让人误会。
薛锦微张小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刚想摇头,明珠叽里呱啦说了一串:
“你还是别喜欢他了,他在老家有未婚妻的,打小定的娃娃亲。那小姑娘我还见过呢,白皙圆润的脸蛋,扎着双丫髻,一身粉嫩嫩的小襦裙,很是可爱。”
这自然是小姑娘五六岁的模样。
说着说着,明珠的语气变了调:“可惜,后来长得太招眼,一次外出踏青被山匪劫了去,过了一夜才找回来,后来就上吊自缢了。回家一个月后死的。”
这事儿,薛锦一年前听明珠提起过,那会子的明珠没有提名道姓,薛锦还以为她是看了什么话本子,悲剧结局心底难受呢,没想到竟会是她表哥的真事。
薛锦还记得,明珠狠狠批过那个未婚夫,说他自个的未婚妻出了这等惨绝人寰的大事,不想着好好安慰,承诺“非卿不娶”,陪伴她抚平情绪,却还狠心在出事的第二日就丢下她进京赴考。哪怕迟走上十天半月,那姑娘也不会生无可念的去了。
想着当时明珠义愤填膺的样,薛锦放心了,明珠是绝对看不上表哥的了。可这心才刚放下,另一个巨大疑团突的袭来。
上一世,明珠也愤恨过“抛弃未婚妻的男子”,可为什么最后还是嫁给表哥了?
上一世的薛锦与紫衣是最好的闺蜜,与明珠没有这一世这般亲近,她的事儿薛锦知道的不是特别多,还当明珠自己舍弃林小凤,看上的表哥呢。
可如今看来,似乎事有蹊跷。
“你放心吧,我才看不上只会读书的小白脸呢,还不如林将军让我看的舒坦。”薛锦插了块红红的西瓜囊,回复方才明珠误以为她对寇贤一见钟情的事。
明珠听了,也觉得自己想岔了。阿锦连太子殿下都没看上,能看得上她表哥?论样貌,没太子好看,论学识,也未必能胜出,论地位,更是千差万别。果然是自己心中一急,脑子生锈不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