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斯镇,是一个人口几千人的城镇。
由于靠近贝默思河,它的繁荣程度并不低,旅人、商人、流浪者······它有着更多的救就职机会,也代表更多的财富与机遇。
教会在这里有驻扎一个小队的非凡者骑士······在格伦接受骑士训练的时候见过他们一次。
穿着烂掉的黑色长袍,腰间上的深红色长剑让格伦看起来像一位阴森邪恶的剑士,所过之处,每个人都会回头看他一眼,议论着他的奇怪模样。
红月纹章被撕开了几道裂口,露出里面黑色衬衣,加上还没晒干的褶皱,没有人能一眼看出那是教会的红月纹章。
家族徽章埋在了自己休息的第一棵树下面,除了这身颜色整齐的长袍不像是普通人会穿的以外,基本看不出他是加菲尔德的族人。
格伦在众人的目光中走进了小镇的裁缝店,店主立即迎了上来,他先是扫了一眼格伦身上那件破烂的华贵长袍,然后才把目光转到他的剑上:“这位······客人您好,您需要买点什么?”
加菲尔德家族的制式长袍店主当然知道,但这人身上没有徽章,也没有红月纹章,这让店主有些迟疑。
旁边有着斗篷、长袍和披肩,也有一些衬衣和外套,女性的衣服在另一边。格伦大致的看了一眼,拿了一件暗红色的斗篷——这种颜色在贵族里面很流行。
衬衣和普通的衣服也需要一些······格伦大致想好自己要带什么,他转头看向店主:“你们这里······顺带卖旅行箱吗?”
旅人的箱子,用以收纳各种生活用品,衣服,纸和笔,纸币,洗漱用品,因为携带方便所以很受好评。
两件衬衣,两件斗篷,两件长袍,黑色和暗红色各挑了一件。裤子和内衣也各选了两件,格伦把自己身上这间优秀的布料做成的长袍加上自己身上装的零钱交给了店主,换了一身新的衣服离开了这里。
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从这家店追到自己身上,但他知道自己没做错什么,只要不是那些邪教徒,那就没问题。
红色的斗篷有些显眼,格伦把头上的帽子推到后面。因为携带着一把剑的原因,他没有把自己隐藏成普通人的打算,因为普通人的装扮却带着一把剑反倒是会更显眼。
深藏在心底的过去在近二十年的异界生活中遗忘掉了大半,但绯红和他共享记忆的契约让他重新记起了那段平平淡淡内心中二的生活。
“我是谁?格伦,还是······”记忆有些混淆,格伦有些茫然的笑了笑,他握紧了手里的剑,走出了这条街道。
······
王国,教会,骑士与冒险,这是格伦在彻底融合两段记忆之后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做出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