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天天跟你们在一起,说习惯了。”扎克不好意思的说道。的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没机会说自己的语言。猛然一开口,说出来的竟然是普通话。
“啊,类类类类类!”扎克开始用山人自己的语言打招呼,听起来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类类类类!”
“啊类类!”
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传来了回应!
“啊希克,莫西尬赛把弄”(山人语:你们好,吃饭了吗”)
“莫把,赛把弄”(山人语:你好,没吃)
“多贝勒当赛!”(山人语:没吃回家吃去!)
……
两边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起来,王希咖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从谈话的语气听得出来气氛比较轻松。
没过多久,突然从山上跑下来一个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扎克对望一眼,突然紧紧抱在一起,痛苦流涕。扎克显然也动了感情,泪花在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打转。
原来两人认识!
山上下来的那个毛人叫做宁宁,以前和扎克一起住在亚洲雪山。自从毛人和匠人一战之后,宁宁和他的妻子静静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背井离乡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亚。乘着冬天白令海峡结冰跑到美洲,换了好多个地方,这才找到了德纳里山。住了下来。
本想在这里安静的度过余生,怎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可见命运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只命运之手,指引着扎克和宁宁相逢。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是在这么远的地方遇到老乡宁宁赶紧招呼大家到他家做客。
宁宁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这里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着一件木屋,蒙着兽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样。
静静和宁宁的孩子也跑出来迎接,王希咖看着面熟——原来当日在球球营地就曾见过宁宁和静静,只是不曾记得。
旧友重逢,不胜唏嘘。大家谈起往事,都是感慨万千。叙旧完毕,宁宁便杀了羊驼招待大家——原来宁宁从南方搞了许多羊驼到雪山上养。
这里没有牦牛,只有满身长毛的羊驼适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拦到的那只羊驼,就是从宁宁这里跑出去的。
本来宁宁打算杀掉这只逃跑的羊驼,但王希咖想了想,这个羊驼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宁宁从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脱,再把它杀了那这个羊驼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这只羊驼,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见,算是一只有功之驼,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这只羊驼求生欲那么强,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儿等候。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这个神奇的羊驼那么不容易,不如给它一个机会,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驼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面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飞快的跑下山去。
经此一别,这个羊驼一路跨越雪山,越过沼泽,躲避了无数猎人的枪和猛兽的牙,终于回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并凭借过人的胆识当上了它们那族的羊驼之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单说王希咖们在雪山遇到宁宁,大家杀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宁宁和静静和逐渐开朗起来。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扎克又和宁宁讲述了那次大战后自己的遭遇,从远征狼人一直讲到大战吸血鬼,从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讲到远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听得宁宁迷瞪口呆。
“你这样过,才叫生活啊。”末了宁宁总结道。
“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啊,在山里住一辈子,没前途的。”扎克劝宁宁走出大山,一起过好日子。
“我年纪大了不想动了,况且我还有好多羊驼要养。不过我儿子可以跟你们去闯闯,见见世面。”说着从身后叫出一年轻毛人,指着众人说道:“叫叔叔!”
那年轻毛人就是宁宁的儿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岁,从小在美洲长大。虽然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看上去已经三米出头,比当年的毛人首领球球和穷穷还要高大许多。
只见这个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扭捏捏走到众人面前,仿佛一只鹌鹑。突然抬头猛吼一声:“叔叔!”
这浑厚的嗓音吼得众人都是虎躯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