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提前回来了被赶出来了吗”郎那多看着满身是伤的比尔问道。
“谁敢赶我走我是觉得跟他们瞎混没意思,还是来跟你们学东西比较好玩。”牛族的事情,郎那多怎会懂得比尔也懒得跟郎那多再说什么,径直走到王希咖脚下匍匐起来,像一只温顺的小狗。路上心不在焉,差点被霸王龙烈烈给一口吃掉。
“哎,多结实的一头牛啊。就是肌肉太紧致了,做成牛排可能会影响口感,只能做成牛肉干。牛排还是要肥瘦相间的雪花牛比较好吃。”王希咖抚摸着比尔背包巨大的驼峰想到。
王希咖不算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什么都吃。但他也是一个有共情心的人,假如他养了狗做宠物,那他就不吃狗肉了。如今驯服了一头牛当坐骑,最近自然不太好吃牛肉。
看着比尔顺从的样子,王希咖突然兴致来了。他找印第安人要了一支印第安笛子,骑上比尔的背吹奏了一曲华国笛子名曲“小放牛”。
这首调皮欢快的笛声一出来,立刻就赢得众人的喝彩。印第安人虽然也有笛子,但一般吹奏的曲子都是类似“最后的印第安人”一类比较空灵悠远的曲子。从来没有想过笛子也能吹“小牧童”这种欢快的风格。
如今听到这样不同的音乐,自然欣喜异常,缠着王希咖教他们这首新曲子。所以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种族之分的。不同的人哪怕语言不通,听不懂对方说什么,但是只要有一定的“音乐细胞”,对方都能听得懂。
看到大家喜欢“小放牛”这首曲子,王希咖高兴极了。所谓知音难求,搞音乐的碰到懂音乐的是最爽的事情了。于是他一天到晚都骑着牛吹着小放牛。
王希咖从小在城市里长大,从来没有放过牛。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丝丝的“牧童情结”,喜欢幻想自己是一个骑在牛背上的牧童,吹着笛子每天带着牛到处去玩,去水塘里游泳什么的。
只可惜印象里的牧童,放的牛大部分都是水牛。比尔不是水牛,不知道它会不会游泳。王希咖突然想要试试比尔的水性,就把它赶到河边。
谁知道任凭怎么赶,比尔就是不下水。有一次王希咖从远方赶着比尔冲刺,想利用高速奔跑的惯性把比尔带入水中。谁知道这个比尔会急停,冲到河边一个急停把王希咖甩进了水里,把血牙的祖传老笛都给摔断了。这笛子是血牙爷爷的爷爷小时候做的,血牙一直带在身边,谁知道就这么被搞断了,没办法只能从新做一支。
“妈的,这牛为啥这么多假动作算了,以后再也不教它游泳了!”王希咖从水里湿漉漉的爬起来说道。
其实比尔是会游泳的,作为一头牛,游泳是基本技能,它游泳技术不比水牛差。只是比尔是一头野牛,身上有长长的毛发。就像其他身上长毛的哺乳动物一样,比尔不喜欢游泳。因为毛被水沾湿了以后行动不便,而且容易感冒。狗也是会游泳的,但毛越长的狗越不喜欢游泳,这也是同样的道理。
而水牛的体毛相较于其他的牛要少很多,因此可以长时间泡在水里。类似于河马,犀牛,大象这种体毛少的哺乳动物,都很喜欢游泳。
王希咖本想给比尔理个发,把它的毛剪短。但想想现在是冬天,也就作罢。
“出发!去尼亚加拉!”在营地待得时间也够久了,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发了!
“我们来比一比,看谁跑得快!”王希咖突发奇想,想飙一下坐骑。
血牙,灰海狸,郎那多各自变身,扎克骑着烈烈,王希咖骑着比尔一起奔跑。一场比赛下来,短距离的的话烈烈最快,血牙,灰海狸,郎那多不相上下,比尔最慢。但是长距离就是比尔的天下了。
这也跟大家的饮食习惯有关。霸王龙,狼,美洲虎都属于肉食动物,擅长短距离冲刺,而比尔是食草动物,比较擅长耐力跑。
从阿拉斯加到五大湖区尼亚加拉大概1800多公里,每天走100公里的话,不到20天就能到。
大家一路走走停停,饱览美洲风光。美洲这块土地还是很富饶的,平原很多,适合搞生产。如果是机械化耕种,那一个人就可以就可以负责上万亩的耕地。只可惜现在的美洲人都不怎么种地,完全靠打猎和采集野果度日。只是偶尔有些人会种点南瓜,玉米之类,但都不成规模。
也是,如果你不用种地就能吃穿不愁,又有谁会去主动种地呢要等到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当地的原住民才会开始种地。
王希咖决定加快这一进程,尽快让美洲印第安人开始大规模种地。到时候工厂一建,拖拉机一开,这广阔平原立刻就变成万亩良田。当然,不是现在。这一次来美洲主要就是旅行,说白了就是来玩的。
美洲印第安人还是很多的,大部分都是血牙,灰海狸的部下。阿帕奇人和科莫奇人毕竟是北美最大的两个族群,很有排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