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这个人的目标是谁,是他还是小余,又或者是其他人。
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
丁源必须立即制服这个枪手,甚至干掉他。
至于其他的事情,等安全了之后再慢慢说。
枪手的位置已经被他发现,就躲在保安室的窗口之后,这个位置正好斜对着商务车停放的地方。
保安室的窗口和大门都足以让人通行,但丁源不会傻乎乎的直接往窗口扑过去。
避开枪口,并且接近保安室才是最佳选择。
丁源很有信心,只要让他靠近了保安室,那个躲在保安室里的枪手就是瓮中之鳖。
当然,在接近保安室的过程中,他也会采取反击的手段。
他的手臂一甩,那台进水报废了的手机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啪!
手机准确的砸在了枪手持枪的手掌之上。
这一下砸的又准又重,手机在瞬间就分解成了一堆的废渣,各种零件往四面八方飞溅而去,连带着那把手枪也被击飞了。
好机会!
丁源也没想到自己的暗器居然砸的这么准,一下就把枪手的武器给打掉了。
于是他立即转向,直接望窗口的方向扑了过去。
他就不信这个枪手还能有第二把手枪。
这又不是拍电影,出来行走江湖,身上又是扛着大鸟,又是腋下一把枪,又是腰下一把枪,小腿上又是一把枪。
现实里能搞到一把枪就很不错了。
而且这东西多少都有几斤的重量,身上揣多了也不方便。
真正要用,有一把枪就足够用了。
如果一把枪还不够用,再多几把也一样没什么屁用。
丁源往保安室的窗口一头撞了过去,如果枪手还能掏出一把枪来,他也认了。
他还真不相信,一颗子弹就能收拾掉自己这个土地老爷。
一般子弹对身体造成的伤口并不大,丁源用生命本源救人的时候,可以发挥到活死人肉白骨的程度。
它们可以让细胞组织迅速的再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这种效果放在自己身上只会更强,因为能量的输送效率更高更快。
丁源觉得自己挨上几枪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可能就是痛一点。
但有了充足的生命本源,这种痛感都能屏蔽掉,然后很快的过去。
这足以支撑他进行更多的行动,比如制服枪手。
哗啦一声。
保安室的窗口被丁源撞的稀烂。
他连同着破烂的塑料窗口框子,以及碎裂的玻璃,一起撞进了保安室里。
撞进保安室里的那一瞬间,他就看见一个黑衣男人,正在往旁边的地面扑去。
他的眼神一转,就看到了旁边地面上掉着的那把手枪。
这个黑衣男人是要去捡枪。
要按照正常的速度,从枪手的手枪脱手,到他找到手枪掉落的位置,然后再去捡枪,这顶多也就两三秒的功夫。
这已经足够他把枪捡起来,然后对进门的丁源再次开枪了。
可惜丁源的速度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