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恩带着防蓝光的眼睛坐在电脑前,怀里抱着小白,身子往前倾,活像个上了岁数的老太太。
她扶了扶眼睛,嘴巴微微张开,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原来不到一周就可以拿到驾照啊。”
“报名第一步…体检……报名。”
“然后…然后……笔试。”
李知恩突然大笑,吓的小白瞪着大眼睛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是不是又发神经病了。
“我肯定学手动挡啊!自动挡还怎么开跑车!”
“嘿嘿嘿,到时候我一定是全马路上最靓的女司机!”李知恩的思绪已经飘飘然了,满脑子都是自己穿着皮衣带着墨镜拉风地开着敞篷超跑的样子。
李憨憨恐怕忘了她的路痴属性了。
她开手动挡的话,可能走一步就熄火一次。
简直就是马路杀手。
“也就是说下星期这时候我就可以开车啦!小白,是不是你姐姐我很棒!”
“……”
小白啥也没说,默默地闭上了眼睛装作睡觉。
可能它也觉得李知恩太憨了。
…………
米国
纽约
金正赫双手揣进兜里,漫步在曼哈顿的上东城。
这里没有行色匆匆的路人,没有西装革履的商业精英,也没有车水马龙的喧扰繁华。此地和高楼林立的华尔街很近,却安静静谧地不像样子,到处都是博物馆和艺术展,人文气息十分浓厚。
道路两边要么是拿着各种乐器路演的街头艺人,要么就是一些穿得破破烂烂的画家、戴着老旧破报童帽,坐在绿化边提笔作画。
和布鲁克林随性自由接地气的艺术风格不同,上东城洋溢着高雅艺术的味道,这里的人们好像更偏向于热爱在陈规旧俗的框框条条里寻找浪漫。
如果说布鲁克林是米国西海岸的大地色,那曼哈顿就是老电影悠闲浪漫的暗黄和繁华都市充满现代未来主义的湛蓝冲撞出来的颜色。
不过说实话,曼哈顿很高大上,但一点也不适合人类居住。
地铁不仅烂,还经常维修。开车太堵,也找不到车位。稍微好一点的房子又很贵,全都集中在上东区,金正赫又不在这里常住,没必要花上亿刀去买。
米国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里有钱才是天堂。
那为什么他要来?
因为在这个极端崇尚个人主义的地方,每一个人都是冷漠自私的,没有人会管他做什么,只要他不杀人犯法,他就是完全脱离束缚的。
金正赫还在少年时代时就跟着父母到了米国,初来乍到,感觉什么新鲜,感觉米国什么都好。
后来发现所谓的民主自由,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米国也不过就是一个做了整容拉皮手术、披着光鲜亮丽袍子的老人,看上去年轻帅气、多金潇洒。但其实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已经腐朽不堪了,就连华丽高贵的袍子上也都爬满了肮脏的虱子和苍蝇。
金正赫忽然一愣,目光飞到了马路对面,脸上浮现了隐隐约约的笑意,然后快速穿过了街道,踱步走了过去。
一个大男孩坐在地上,戴着一个大得能遮住脸的渔夫帽,一声不吭,手里却在演奏着吉他。周围都是来来往往的路人,并没有驻足欣赏他的音乐,有点凄惨。
就算他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地,但金正赫也还是能在人群中认出他来。
裴钟勋
那个与众不同、只用左手弹吉他的音乐天才。
而且还拥有和李知恩弟弟李钟勋相同的名字,感觉好像有点沾亲带故,不过他就连音乐天赋都和她出奇地相似,甚至更胜于她。
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他。
金正赫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边作他唯一的听众,没有打岔然后跟他打招呼,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吉他的纯独奏了,就当给自己洗洗耳朵,清理下堆积已久的垃圾残渣吧。
认为自己会弹吉他的、在人们面前叫的最凶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只会简单弹唱的,五音齐全的声音掩盖过不扎实的吉他伴奏的人;另一种是学了点指弹就觉得自己很厉害很独特,对那些热衷于吉他弹唱的人嗤之以鼻的一类人。
学无止境,热爱不是为了找不同,也不是让自己变得不一样。
每次有人演奏的时候,好像人们觉得不唱点什么就不叫作会弹吉他,听众的偏见不知不觉就成为了一种流行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