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往那塑料杯中倒一杯冰啤酒,然后与一铭碰杯,又说道,“第一家店的成本还没完全收回来吧。”
“开的时间不久,还早着呢?”
“那你现在做第二家店不是还要再次经历一个回本过程,你打算用第一家店的模式做第二家店。”
“没打算,还准备改良。”
“那如果按你这样说的话,那就仅仅是两家相对独立的店,你也是做的大学市场吗?还是?”
“现在已经在开的这家店是。”
“对啊!如果是做大学市场的店,有些地方会偏,人员也很难请,更别指望一家店由别人代理经营了。显然做了第二家店后,也就相当于把自己束缚了。”
林荫点上一根烟,同样也递给一铭一根,他们都点上了。
一铭暂时没说什么话,林荫继续说道,“想不想做一家公司。”
“什么公司?”一铭反问道。
“餐饮公司。”
“毕竟我现在的这家店如果做成一个品牌扩张会更快,如果真的要走这一步,那这家店也就准备撤掉,肯定要再选一个繁华的地方。”想了一会儿后,林荫又继续补充道,“因为我们只要控制一个香料包就好,而这个配方是我爸研究的成果。”
“你爸之前搞餐饮。”
“说到这个我还好奇,我爸大半辈子都在从事政治工作,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技术,我就不知道了。”
那晚他们聊了很多,尤其是关于林荫说出的那个“公司”的想法。
本身林荫是想让一铭去自己住的地方,那里也有位置,可一铭已订好旅舍,然后他们互相道别就分开了。
回去的路上,林荫又收到那位不知名女同学的消息。
“能否发一点你写的文字看看?”
他回了一则消息。
“晚点发,现在在路上。”
回到住的地方后,林荫在电脑上挑选了一篇之前写的文章发给那位不知名的女同学,然后便睡去了。
‘在那座城市一个名字很好听的小区里,我接触了一群人,倒是可以将他们称作是一个“集体”,在那个“集体”里有:
曾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活动策划的“猴子”;
曾喜欢跳舞,想建一个“世外桃源”的女孩;
曾一直追“张玮”,还去应聘做他经纪人的姑娘;
曾喜欢做徒步背包客的新疆女孩;
曾是一名模特的河南人;
曾一直坚持“不婚族”,直到现在还是这样观点,父母在铁道部工作,他是一名演员;
曾是一名编导;
曾做养殖创业成功后又失败的女孩;
曾是一名造型师;
还有父母是做生意,喜欢看小说的胖男孩;
他们都属于那个大集体中的一员,我在介绍每一个人时,都在前边加了一个“曾”字,那只是一个过去,现在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事业”,可那个“事业”却不是我所认同的,不认同的观点有很多,因而在当时我整个人心里都比较乱糟糟时,却在一个善意却不失唯美的谎言下,不被梦想青睐而委身在这个地方。还要与他们讨论很多事情,可那些事情并不是我所感兴趣,讨论也没有一个所谓的结果。他们用他们的逻辑讲述一些观点,那自然是没有任何缝隙,可我的观点却会被认为是“钻牛角尖儿”,我一直认为这样的说法很牵强,甚至会让我感到厌恶,所以在后续连着几个晚上,我每天晚上都整夜的失眠,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