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双眼睛的寻找下,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那家羽毛笔店。特里劳尼进去买了一只速写羽毛笔,足足花了17加隆,心疼的她直咧嘴。
魔法界的食品非常便宜,但炼金产品一般都很贵。像纳威的记忆球,就要花14加隆。现在,她决定收回之前对自动搅拌坩埚价格的推测,三四十加隆绝对打不住,售价肯定超过了50加隆!
艾丽卡拿着她的速写羽毛笔反复翻看,“这是什么呀?好贵啊!”
“那是速写羽毛笔。可以把你心里所想快速记在纸上。一般报社记者进行采访的时候才会用到。”辛格顿此时又吃起了奶油杏仁糖,他对那些炼金产品都比较熟悉,因此很轻松的就回答了艾丽卡的问题。
“你为啥要买这个?上课用来做笔记吗?”艾丽卡问特里劳尼。
“不可能。她能把地图默写出来,我想她就算上课忘了做笔记,下课也能一个字不漏的把笔记给补上。”斯内普冷静地分析道。
特里劳尼顿时尴尬了。她能说她是买来专门写的吗?这里又没有电脑可以打字,用手写太慢了…...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准备写的是啥,必须想个借口!
斯内普看见特里劳尼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便冷笑道,“哼,还是别问了,我看她不会说实话的。”
辛格顿尴尬的笑了,急忙转移话题,“我们现在是要回去吗?”
特里劳尼摇了摇头,“我们下面要去找一家宠物店,把这只嗅嗅卖掉。”
斯内普和辛格顿的目光看向了帕金怀里那只蔫蔫的黑色小兽。“你确定有人会买?”
特里劳尼有些心虚的昂着脑袋,“确定!也许就有巫师不那么怕麻烦,毕竟嗅嗅长得也还算可爱….”
话音刚落,空气里升起一股烟酒混合的强烈臭味,一个胡子拉碴、身穿一件破烂外套的矮胖子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两条短短的罗圈腿,一头又长又乱的姜黄色头发,一双肿胀充血的眼睛,使得他看上去像是一只短腿猎狗那样愁苦。
“这位小姐,你好,我刚听说你打算把这只嗅嗅给卖掉。可以把它卖给我吗?”这个矮胖子笑得一脸谄媚。
其他人都警戒的握住了魔杖,特里劳尼面色古怪的打量着他,心中已猜出了他是谁。“你是谁?”
“哦,我叫蒙顿格斯?弗莱奇,小姐!”他丝毫不介意其他人的敌视,一门心思的想促成这笔买卖。
特里劳尼冷笑了起来,“那么,你打算用多少钱买走它呢?”
求推荐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