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刷十分钟吧,反正平时这个时间还没起来。”
只是,林立人并不想克制自己的欲望,又趴到床上刷了十分钟。
十分钟后,林立人则很准时的穿了鞋子,出门了。
“习惯可真难改啊。”
站在楼前,看着前方的小区大门,林立人拍了拍脑袋,走回地下车库。
“都差点忘记了自己也是有车的人咯。”
掏出钥匙,滴滴地解了锁,开着车缓缓驶出小区。
今天天上飘满了云朵,为大家分担着初夏的燥热。
驾驶着车还没有一分钟,林立人就开到了最喜欢吃的早餐店。
只是早餐店前面的路比较窄,也没有地方停车,林立人只好绕着这条路找个停车点。
“算了,就停路上吧。”
林立人在这条路上开了一圈,也没见到哪里可以停车的,所幸将车直接停在了路边。
“早知道就不开车了,吃完再回去开都比这样快。”林立人撇了撇嘴。
“不过直接停在一旁应该没什么事吧,自己就吃一顿早饭,应该没有交警这么早上班的。”
想起昨天那个身穿绿色反光衣的靓仔,林立人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拉开玻璃门,进了早餐店,他找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下,要了一碗拌面和混沌。
他喜欢这家早餐店,不仅是因为它的味道做的好,更是因为它的女老板...不对,是夏天有空调!
掏出手机,看了会儿新闻。
很快,面就上了。
看到女老板端着盘子走来,林立人的视线很自觉的从下至上扫过。俗话说的好,观察一个人就得从方方面面,更何况一店之主呢。
今天女老板简单的穿着长牛仔裤和灰色T恤,将头发别了起来。
单看着装,是一点儿也看不出她的故事。
只是将视线转移到她的脸上时,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能品尝出一番风味。
据说,她曾是一位商业新秀。
高中就创业搞了个大公司,还是上了市的那种。可惜后来给渣男欺骗,公司一夜之间领导层全换,人财两空。她努力无果,也就此退出商界,回来开早餐店。
虽然不知道这个故事有几分可信度,但是光说女老板的见识和涵养,林立人就没见过几位能与之比肩的。
将面和混沌送到了桌上,女老板冲着林立人点头一笑。
见她莞尔一笑,咧着嘴的林立人,就已经食得半饱。等她转身,才摇了摇头回过神,趁热赶紧开拌,免得它烂成一团。
也不知道是厨艺好还是人长得好,做的早餐也是赢得周围一片小区的人心。男老少们听闻有这样的早餐店,都常来光顾。
其实林立人也想每天早上都来吃的,可耐不住口袋空,还有一个会给自己做早餐的肖一钦,自然是没有办法天天光顾。
不过他还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每周末都来此两顾,享受一下这位美女老板的美味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