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乞丐,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乞丐。
食不果腹,居无定所,貌似是乞丐的标配,所以我的梦想是希望长大后做个大官地主一类什么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就去世了,我也不记得我的名字,身边的一些乞丐都称呼我为狗蛋,于是我就叫狗蛋了,其实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总有一天我会给自己取个好听的名字。
我曾在死尸堆里摸过钱财,在猪圈里喝过潲水,甚至跟恶狗抢过食物。
我的目的是活下去,活着就好,活着才能找到我的双亲,活着才能住进那个我时常出现在梦里的那个温暖的家。
我很冷,冷的有点热,很荒谬吧,我明明只有一件破烂又单薄的上衣,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却诡异的感觉到热,甚至我踩在雪地上赤裸的双脚,都有一种灼热传来。
我很饿,我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唯一的一顿,还是三天前从恶狗嘴里抢到的那仅仅一口的腊肉,想到腊肉,我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捧起地上的雪,胡乱的塞进嘴里,冰冷的感觉不但让我感觉更暖,甚至有了一丝丝的饱意。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只是漫无目的的走着,一直走下去就好,走到哪里是哪里。
以前有一个老乞丐说过一句话,他说人各有命上天注定,有人落草为寇有人天生为王,脚下的路如果不是你自己的选择那旅程的终点在哪,你会遇到谁都不一定。
虽然听不懂,但是不明觉厉啊,不但我觉得他好厉害,身边的那些乞丐也都很崇拜他,毕竟老乞丐说他做乞丐之前是个秀才,秀才耶!读书人,多么让人羡慕。
但是三天前他死了,死在了一群所谓读书人的手里,只因为他念了一首诗,就被一群长的很好看,看上去很有文化的人打死了,从那时候起,我并没有在一味的崇拜读书人,我更羡慕一些说书人嘴里的侠客了,快意恩仇,多好!于是我离开了他们,漫无目的的走着,寻找着说书人嘴里所谓的奇遇。
我觉得我的眼皮有点重,从来没有这么困过,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我感觉我好像要中暑了。
等我醒过来之后,我是躺在一张干硬的木床上,身边是一对年轻的夫妇还有两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孩子。
男的让我喊他林叔,女的叫林嫂,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叫蛋大,一个的名字居然跟我一样,也叫狗蛋,据说这两个名字还是请镇上的读书人取的,林叔每每谈起,便是一脸自豪,每每想起我就忍不住想对林叔说老乞丐说过的话,叫狗蛋的,都是没文化的人,我很识趣的跟他说我叫阿狗,而不是狗蛋,这是我第一次说谎,也让我再次感叹了读书人真的是无孔不入。
跟他们在一起的半个月,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他们人很好,好的我很感动,甚至有了不想走的念头,但是我还是走了,虽然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的目的是什么。
走之前我背着林叔给我的装着一点干粮的包袱,站在山头对着他们喊,等我有一天成名了,你们的恩情我百倍报答,林叔抹了抹眼睛,他说好,等着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
或许是因为受到林叔的影响,自那时候起,我每每遇到不平的事都会忍不住去管,即使很多次都被打的遍体鳞伤,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一个拿着剑,长的很帅的男人找到了我。
他说他是我亲叔叔,叫司马如,一个很厉害的剑客。
我相信了他的话,因为我看到了他眼里的心疼与真挚,我没有感受到温暖,只是想哭,从见到他那一刻起就想哭,但是我没有,因为林叔说,做人要坚强,哭就是不坚强!
他说狗蛋这个名字很难听,又看我那么喜欢管闲事,所以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司马不平,寓意是,专管不平事,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虽然懵懵懂懂,但是起码比狗蛋好听多了。
叔叔真的很厉害,很多次有人想找他比剑,都挡不住他一招半式,又因为他出手从来不超过三招,又出手不留情,所以很多人也叫他无情三剑,他也很严厉,教我练剑的时候感觉就像个陌生人,虽然让我害怕,却也让我感动有这样尽心尽责的叔叔。
我以为我会这样平静的过一生,直到有一天,叔叔满身是血,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我感觉我的世界崩塌了,我一直以为的幸福,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