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渲染出夜的幽静华章,匀荡在温馨的小屋,彰显某些莫名的诡异。
余馨把自己幽闭在房间里,对于方小曼要挤入她与叶振廉的二人世界这件事,她始终无法接受。
这是写了我名字的房子啊,那个叫方小曼的女人,算什么。
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叶振廉会同意。
他就那样同意了,自始至终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这是余馨对叶振廉的第一次叛逆情绪。
客厅里,叶振廉和方小曼面面相觑,余馨的反抗如此激烈,他们都没想到。
叶振廉往沙发上坐下,有点低落的情绪,但还是傻笑起来,装着得意的说:“余馨现在还学会耍情绪了,可见我对她很好,对吧?”
方小曼无奈的点点头,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不过说起话来还是一本正经的。
“这女孩子心智还不成熟,需要引导。”
叶振廉听了觉得可笑,他认为方小曼的心智也成熟不到哪里去。
甚至,与十八岁的余馨相比,二十五岁的她显的那么自以为是。
说是纯粹良善的赤子之心,也可以说是不顾他人感受的任性。
某一个瞬间,叶振廉觉得自己是两个女孩的父亲。
细想起来有点邪恶,但是很爽。
这种色气满满的想法,让他不由的发笑。
“你在笑什么?”方小曼疑惑的问。
“你知道我为什么答应你跟我们一起住吗?”
叶振廉没有回答方小曼的问题,而是把话题拉回当下。
“难道不是因为你怕控制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方小曼狡黠的蔑视一笑。
“这只是一方面。”叶振廉往沙发背舒服的躺了躺,淡淡开口,抱起手继续说,“另一方面,我很欣赏你的性格,坚持自己所想,干净洒脱……所以我想让余馨也沾染一下。”
叶振廉说的很晦涩、也很客套,如果说的明白些,那就是“女孩子要富养,我怕余馨跟我学坏。”
那次在京城当拜年乞丐打秋风之后,余馨说“我们好像讨饭呀”。
她觉得那样不好,但那是她崇拜的、她深爱的叶振廉做的事,那就是对的。
当时的叶振廉是插科打诨过去的,但是早有一丝隐忧缭绕在他心间。
他自己可以心安理得的要饭,但一个女生,一个以后戴宝格丽穿巴宝莉的高雅女生,怎么能够呢?
是方小曼的话点醒了叶振廉:男女不同。
“会跟你学坏吗?”
方小曼感同身受的娇笑起来,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坏学生装着沧桑老男人的样子有点可爱,至少这一刻,他比那个叫宋涛的油腻中年人显的成熟的多、也实在的多。
“我开始理解为什么余馨妈妈那么信任你了。”
“谢谢。”
方小曼放下紧绷的情绪,四下环顾一下房子。
“这房子真是你给余馨买的?”
“对。”
“哪来的钱?”
叶振廉一笑,果然,方小曼这寻根问底的性格。
“二手网站淘了条项链,京城那里人傻钱多,卖了三百万。”
方小曼惊骇的捂住嘴,随即改了色,像看个妄想症患者那样看叶振廉。
“你在开玩笑对吗?”
“哈哈对,被你发现了。”叶振廉佯装苦笑,好不容易坦诚一次,既然对方不信那也没办法,“其实我家很有钱,我爸妈是在京城开酒店的,四星级。”
似乎撒谎更能让人信服,有点黑色幽默。
方小曼还是没信,因为当初叶振廉死气白列问自己借二十五万买余馨的事还历历在目,而且从他的穷酸气质上来看,怎么也不像是个富二代。
“不想说就算了,我只问一句,这钱来路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