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凝视着忽明忽暗的蜡烛,幽幽道出了往事。
“十五年前的夏天,应是刚入伏不久,我赶去燕来镇陈员外家交送兵器,满满一挑总共四十把单刀,足足有八十多斤重,一把能卖二两半银子……”
“话说当年我老张家的手艺,在这方圆几十里可是远近闻名,不光是那些大户人家寻我打造兵器,就连那连云洲的参军陈铁越,也从我这定制过数百把兵刃。”老人得意神色溢于言表。
“燕来镇在奉河村北边三十里开外,过了伏牛村后,一路上都是荒山野岭,这条路我走了十几年,没想到那天突然冒出一伙剪径的野贼。”
“为首的是一个高瘦的男人,额头上有一处暗红色的剑伤,一双红眼满是血丝,头发稀疏蓬乱,体毛极为旺盛,乍一看像是长毛野鬼一般。这个面目憎恶的长毛鬼,却不知怎的做了那群五大三粗贼人的首领。”
“长毛鬼逼我交出兵刃,还要将我的盘缠夺去。我自幼也学了些防身的武艺,无奈贼人实在太多,我只能就范保命。”
“可就在我交出所有东西后,长毛鬼对手下使了个眼色,一个贼子恶狠狠提刀向我走来,竟然还要取我性命!”老人重重咳了几声,眼中流露出憎恨至极的神色。
“我当时只道大限将至,虽然寡不敌众,但只想拼死一搏。正当此时,林中蓦然闪出一道白影,一个高大的白衣男子突然出现在眼前,这汉子器宇轩昂,背上负着一个厚厚的包袱,手中并无兵器,身材高大挺拔,面容英俊刚毅,线条直如玉石雕刻一般清晰干脆。”
“只见那白衣男子对长毛鬼呵斥道:‘既已谋财,何须害命!给你一次机会,立刻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来。’”
“长毛鬼闻言气急败坏,与众贼人一拥而上,想要将白衣男子剁成肉泥。”
“我只看见两道白光闪电般掠过,瞬间传来一片惨呼,长毛鬼的左臂已经断在地上,另有几个贼人连手带刀被生生斩下,白衣男子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柄单刀。”
“这伙贼人又惊又怕,慌乱中夺路而逃。长毛鬼没了右臂身体失衡,趔趄逃亡之中,腰间悬挂的一个金色雕花锦囊掉落地上。”
“白衣男子俯身捡起金色锦囊,背上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原来那包裹中乃是一个初生的婴儿。”
沈小义肩膀一颤,嘴角动了动,张暮维点头道:“不错,此人正是沈峰,他背上的婴孩儿就是你。”
一阵微凉的清风吹过,桌上烛光摇摆不定。月光下,窗外柳树枝条的影子斑斑驳驳的映在沈小义脸上,他瞪大双眼望向老人,迫不及待的想要听下去。
“待我回过神来,才慌忙跪地拜谢,却被他一把扶起:‘大哥莫要折煞我,举手之劳,这些贼人恶事做尽,罪有应得。’”
老人似乎对当年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他抿了一口酒:“我靠近看去,才发现沈峰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右侧腰间一片殷红,血液尚在不断渗出。”
“询问之下,得知他自北部朔州连沧城一路躲避仇人追杀,奔走千里至此。沈峰当时并未告知我身份,也未提为何被追杀……”
“我感激他救命之恩,也打心眼里敬他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更对他背上哇哇大哭的可怜婴儿挂念不下,于是下定决心救他一命。”
老人举起酒碗,与沈小义轻轻一碰,一大口清香美酒入肚,脸色更红了几分。
“我让他去奉河村躲避一段时日,先把伤养好,或者干脆就定居下来,对村里人只称是我的远房侄子即可。”
“沈峰却当即拒绝,我心知他是担心连累村里乡亲,便劝说他奉河村所在极为隐蔽,长期与世隔绝,外村人罕至,甚至是连云州的官衙地图上都没有标示……沈峰眼见着失血过多摇摇欲坠,终于随我回到了奉河村。”
沈小义听得出了神,完全没有留意到醉成一滩烂泥的萧诗诗正发出雷鸣般的鼾声。
杏儿略带嫌弃的看了看呼呼大睡的“三碗倒”,更气恼他的呼噜声盖住了老人的故事。
“没想到,沈峰这一躲便是十五年。也许是风物人事过于美好,也许是他一心想把你抚养成人,这么一条金刚般的汉子,摇身一变成了醉酒掌柜沈三,村里人只道他豪爽洒脱,嗜酒如命,却哪知他一直在背负着天大的秘密。”
“这个秘密,足以让整个江湖掀起腥风血雨,甚至江山社稷都会为之震动。”
老人突然停了下来,双目如炬,他盯着沈小义的眼睛,脸色变得异常凝重,似乎有意卖个关子。
沈小义急切的问道:“张五爷,求求您快告诉我,到底我爹发生了什么事!”
他给老人再次斟满酒,正襟危坐。
“沈峰身上所背负的,是整个世界的命运,这一切还要从二十年前那场千年不遇的诡秘大灾变说起。”
老人颤悠悠站起身来,将窗户小心的掩上,又吩咐杏儿把门栓插好。
“二十年前,崇唐一百一十五年的夏至,这天天黑的异常的晚,都快过了亥时天才黑透。奇怪的是太阳虽已下山,满天却亮如白昼。天气有些寒冷,没有一丝风,按说根本不该如此。”
老人捏起一片油腻的猪头肉放入嘴中,似乎想平抑自己不安的回忆。
“这一天人们似乎也格外躁动,很多人过了子时都尚未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