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再来一桶米饭。”
“客官,小店今天准备的米饭,都被您吃空了,已经没有了。”
店小二嘴角一阵抽搐。
他在醉仙楼做了十二年的店小二,见过能吃的大肚汉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却从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还这么能吃的。
这人坐下之后,就点了一盘四十八文的小菜,随后便开启了恐怖的干饭模式。
短短两个时辰,已经吃掉了七桶米饭。
这里的桶可不是只有碗口大小,用来给顾客盛饭上桌的小桶,而是放在锅里蒸饭的饭桶。
他们醉仙楼的饭桶还是特制的,一桶饭正常来说,足以应付近四十桌顾客,可就这么一位顾客,今天却干掉了他们正常营业一天的米饭消耗量。
醉仙楼家大业大,粮食价格又很是低廉,来这里吃饭自然不会额外收取什么“米饭钱”。
但七桶米饭的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四十八文,要是所有顾客都按照这么个吃法,他们醉仙楼干脆关门歇业算了。
“没了?再蒸不就行了!你们醉仙楼这么大的酒楼,难道今天不做生意了?”
这位饭量惊人的顾客不是别人,正是江毅。
应该是体内接种了超级噬灵杆菌的缘故,江毅的胃口变得出奇的好。
原本他是想随便吃点就回江家,可当那米饭入口之后,他竟是感觉格外的香甜,吃了一口后竟再也停不下来,根本不需要菜肴就能直接下饭。
而今天的肚子也是见了鬼,一直就装不满,好似身体之中存在一只饕餮,将他进食的所有米饭,都吞了个一干二净。
吃了两个时辰,愣是没见肚子涨起来多少。
店小二听闻这话,干脆直接道:“客官,咱就直说了吧!咱们醉仙楼打开门做生意,对所有顾客都是一视同仁,但都要是按照您这吃法,咱们生意可就做不下去了!”
江毅老脸一红,也明白了小二的意思,“行行行,我再点两个菜就是了。”
小二闻言,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你们这的招牌,花香凤琵琶来两个,我打包带走。”
小二脸上的笑容一滞,上下打量了江毅一番之后,最后竟露出一脸古怪,并再次确认道:“客官,真要点花香凤琵琶?”
江毅见此也不禁打量了自己一番。
大红的礼服因为太过于扎眼,他已经脱了,现在就剩下一件单薄的衬衣。
因为昨晚的打斗,衬衣沾染了不少血迹,随后又在废墟角落将就了一宿,更是存在不少污垢。
现在江毅这形象,确实有几分落魄之感。
而醉仙楼的定位是中档酒楼,接的也都是八方之客。
说白了就是客流很杂,低到贩夫走卒,高到富商权贵都会接待。
正因此,醉仙楼共分六层,客人进门时小厮就会根据其穿着带到不同的楼层就餐,
江毅一身污垢,自然被带到了一楼。
而一楼都是些一顿饭顶多消费数百文的底层民众,各个一身汗臭,江毅衣服脏一点倒也不会惹来什么闲话。
可身在一楼吃饭,却要点醉仙楼的招牌菜,这无疑就成为了特例。
江毅只能重申道:“对,就要两个,给我打包。”
“客官可能还不了解,这一个花香风琵琶,可是价值两枚金币。”
“怎么?你怕我拿不出钱?”
小厮讪讪一笑,倒也没有否认。
两枚金币相当于两万枚铜币,而一个底层的三口之家,如果省吃俭用,一年的开销也就两枚金币而已。
“狗眼看人低。”
江毅不悦的嘀咕了一句,随后直接将手伸入怀中,准备掏出自己那十几枚金币的“巨款”,好好让这小厮开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