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红酒都出现了。蒂文斯突然一摸脑袋,道:“少了一样东西,这时节才想起来。”
“什么东西?”刘馨韵问道。
“雪碧。”蒂文斯道,“不过没关系,我这就去买,十五分钟包管能够回来。”女生们叫了起来。
纷纷地不给他去。
“外面,危险得很呐。”程丽娅故作惊讶地说,“据说,还有个吸血鬼,专门吸食年轻青壮年男生的血液,补充身体。”
“那,我就更加地要去了呢。”蒂文斯说,“我要大战那个吸血鬼,把他捉回来给你们看看。”
“那个,那敢情好,你若是非要去,你就去吧。”程丽娅的脸上,闪过一丝的不快。
这丝不快,被蒂玛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立即开口道:“蒂文斯,就不要逞刚强了。区区一瓶雪碧,不喝也过得去。”
“不一样。”蒂文斯固执地坚持道,“没有雪碧,红酒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红酒兑雪碧,不知何时已经成了标配。现在的年轻人,没有了雪碧,索性连红酒也都不喝了。
“去吧去吧,不过要小心点为上。”秦羽交待了一声,蒂文斯就咚咚地下楼去了。
这个快腿蒂文斯,曾经创造了十秒钟跑完一百米的佳绩。现在,他的长腿功能,就又发挥了出来。
“如果放到《水浒》里,他就是那个神行太保戴宗。”秦羽又来了一句。
大家也都不再担心,毕竟是个大白天,即便是着别的不确定因素,也还是不会有太大的事情。
蒂文斯一路小跑,跑出了小区。小区的门口稍右,就有一家不算很大的超市,但是生活用品却是一应俱全。
一般来说,这种开在豪华小区旁边的超市,就是一家生活超市了。别的东西,他们也大多不会到这里来买。
他跑进了超市,门口的收银员还下意识地盯了他一眼,言下之意你丫的跑这么快干嘛。
超市就在这里,又没有长腿,又没有跑。
蒂文斯的心里,却是有着别样的想法。他想要赶紧赶回去,去加入饭局。尤其是红酒,没有他的雪碧,基本上就是玩不转的。
他迅速地选购了两瓶雪碧,这时节他又看到了一包上好的香烟:玉烟。
这种香烟,也才二十二块钱左右,没有很贵。不过,那种口感,对于蒂文斯却是一流的。
他不能拒绝,欲罢不能的那种。
于是,他开了口:“小姐,来两包玉烟吧,对了就是那种。”超市的导购小姐,远远地退了后。
那些个香烟啥的,是收银员的职责范围。收银员取来了两包玉烟,开始扫他的雪碧。
一共是六十四元,蒂文斯扫完了微信,就向着别墅的方向飞奔而去了。收银员这一回,又是瞪大了眼睛。
这个来自南亚的有些个黝黑的小伙子,实在是太帅了,帅得她不能不去多看一眼。
超市的门口偏后,有一个卖甘蔗的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