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人格:可这我也没办法呀,谁让tnd就是个疯子,而且还疯的彻头彻尾的。
主人格:我有什办法?生的!
副人格:就不能来的格分成我吗?这样的话说不定就能控住了呢?
主人格:分分了,还能有什办法呢?咱说这个,谈谈咱们以后的自称吧。
副人格:。
主人格:以后我身就以我自称,称为副人格,监身就也以“我”自身称我为主人格,不对吧?
副人格:可以,不过现在谁监身?
主人格:我,的话……唉。
这段对话就结束,副人格主动退让,我也了身。
轻而易举的就将疯狂给压住了,我用雪成水冲了一下身,虽不能完全冲干净,也舒服多了。
衣服的话,黑夜冰霜珠出,必属精,在我为的时候消失,为人,居出现了。
入眼皆是一片废墟,可我寻思着,我破坏力也没啊?真就黑三倍,洗白弱4分呗?
(副人格,在吗?)
(嗯,我在。)
(来以后不到万不得已,真的不能让身了。)
(了了,我这破坏力也太了吧。)
(,我们暂时就达成共识了。)
确认了一下方,我就朝着之地方走,虽我们之失了身的控权,是感还是能够感应到的。
毕竟也属于我自己的身嘛。
现在的我实不,我这一疯,会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
对于人格分裂这种,我实还是有自之的,早在穿越之,白的我和夜晚的我可以成是两个人了,为格上有着大的差异,时候我白一奇怪,为什夜晚的我会啥。
所以说人格分裂早就在我的之中了,不过一没有个契。
这魔鬼冒着生危险进入我的识,要诱导我,说是奴役我。
我也用种绝望的感觉,我的识一分为二,是人应该还不到自主的人格分裂,便在有着巨大差异的格和来的烈绪的之下。
在内心着的我也到了周围的尸上爬着一长怪异的虫子。
之我一低着头,没敢我杀死的人的尸。
便在有智且威胁到我,以不尸的况下,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将人杀死,毕竟和我又不认识,杀了也就杀了。
可如在尸的况下……边吐边杀,不成问。
我之所以能够到虫子,完全就是在不经中一瞥,我人工的让视觉神经给尸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