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来想去,大家都喜欢的事物,或是都在用的东西,自己逢人便讲对于这些,自己是从来不用的,这代表了一种坚持自我的抗争。
如此一来,就在众人中突出了自己的不同,大家都会把自己从来不用手机或是不上网等事情,当成一件奇闻来看待。
那在众人对此议论纷纷的时候,作为舆论中心的这样的人,就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实现了自己的心愿。
这样的人只是标榜自己不使用或是不借助于某种现代社交电子工具来与人交流,不乘坐某种交通工具来实现跨区域移动,仅此而已的一种幼稚行为。
你试想一下,这样的人有排斥使用别的现代科技产品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会有,也不可能有。
除非这种人,是生活在原始丛林或荒野中的部落原始人。
但也只是针对我们现代社会的人来讲的,在原始部落中,这样的人若是想特立独行,那绝对是无法生存的。
我并不是想在言语上讨伐这样的人,或是在道义上鞭挞这样的人,我还不致于那么无趣。
我只是想对此说明自己的一个态度,那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要懂得一个道理,即自己不喜欢一样事物,那是你的事,但不能因你的不喜欢,而给他人增添不便与烦恼。
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你在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
切记,自己做不到的事,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来作为参照物去对待他人。
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
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
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还有一种人是在看到周围的事物发生变化之后,也就是社会在进步时,会跟随变化而改变。
这样的人虽然属于跟随者,没有什么大的成就,但总可说是“孺子可教也”。
社会的进步,就是以这部分人为主所推动的,他在人类社会中占了绝大多数。
庄子齐物论中提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世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存在对立的另一面,无不存在对立的这一面。
从另一面看不明白的,从这一面就可以看得明白些。
所以说,彼出于此,此也离不开彼。
即事物对立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这是事物发展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客观规律。
虽然,这部分人是因外界的条件变化了,而促使自己不得不随之进行改变,以适应新的环境。
他们的改变并不是自己主动而为,但不论怎样,这部分人也是及时的应变了。
他们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逐步接受新鲜事物,是可以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