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时心采乘着狼千金一路从盲山来到北疆,专挑小路走。
不得不说狼千金在赶路或者逃跑方面还是非常有造诣的!
如今的北疆城经历了上次的兽潮以后已经翻了一次新,残檐断壁也被修补起来,城墙上一些地方还有些斑驳。
时心采驻足良久,叹道:“天下苍生为刍狗为鱼肉,弱肉强食可谓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主人最近有些多愁善感了!”身下的狼千金开口道。
“怎么能不感叹,凌霄峰这样的庞然大物,这里的几万将士,都是这样,说没就没,就像天边划过的烟火,来不及观看,就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让人兴叹!”
“算了!”时心采从狼千金身上跳下,抖抖灰尘,道:“和你说不明白的,你先回,我入城办点事!”
说着,时心采大步往前走去,狼千金看着他的背影,依旧可以感受到时心采心中的悲伤,它知道他只是不说出来而已,他和它都一样,爱往前看,不沉浸于过往!
入城前时心采把早已准备好的斗笠戴在头上,上次兽潮过去也就大半年,见过时心采的人也不少,为了避免遇到什么麻烦,时心采选择低调入城。
还是和第一次来时一样,相较于其他城市算得上冷清,好在此起彼伏的打铁声给这座沉默寡言的城市带来一点生气。
一路上时心采走走停停,每每走到卖吃食和衣物的地方就停下来买上一些,多是糖果和孩童衣物,原来时心采是想着反正来这边办事,就顺道来看看北疆孤儿院的孩子。
作为林薇烟的男人,他时心采有义务帮助她照顾一下这些孤儿!
走到一个卖驴肉火烧的铺子,时心采正好觉得饿了,想着干脆坐下来吃两个驴肉火烧,也正好买点拿给孤儿院的孩子们尝尝。
买了两个驴肉火烧,要了一碗驴肉汤,时心采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正吃着,突然看见一高一矮两个衣衫破旧的青年男子朝驴肉火烧铺走了过来。
那高个子高声道:“老板,你这火烧还是两个铜币一个吧?”
老板点点头,道:“是啊,你要几个?”
矮个子接话道:“咱哥俩凑了十个铜币,买五个!”
老板道:“好叻,要汤不要?”
两个青年对望一眼,异口同声道:“不要!”
老板鼻子呼出一道白气,高声道:“五个驴肉火烧!”说完麻溜的用纸袋装了递给两人。
矮个子先伸手拿了,也不管高个子,径直走到时心采旁边的桌上坐了,一手抓起一个就往嘴里送。
高个子也不含糊,赶紧落座,看着矮个子一手一个拿着吃,他却只拿了一个,然后送进口中。
不多会,高个子就吃完了一个驴肉火烧。
矮个子见他吃完了,自己嘴里还塞着,就道:“剩下的咱俩一人一个啊!”
高个子笑道:“大聪明,我看你这样一手一个吃,是真的香,我也学学你这样吃,看看会不会更好吃!”说着高个子抓起剩下的两个火烧,也学着矮个子的样子,一手抓一个,大吃起来!
矮个子自己手里的还没吃完,心里干着急,但也没有办法,等到自己吃完,高个子还在左一口右一口,慢条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