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秋还是没有回旅馆,他想要好好看看这座城市。
当他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一道女子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
只听女子喊道:“抢劫啊!有人抢劫啊!”
抢劫之人正好从杨小秋的身旁经过,杨小秋下意识的伸出脚绊了这个男人一下,这个男人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抢到的包自然也一起甩了出去。
那人迅速爬起来,嘴角满是鲜血,而他吃痛的回过头来看着杨小秋,杨小秋似笑非笑的看着这个人,没有说话。
不过嘛,见他用手拖着下巴,好像下巴是脱臼了。
杨小秋缓缓像这个男人靠近,这个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害怕,然后迅速的跑远了。
杨小秋这才将包捡起来,递给了身后的一个女孩。
当杨小秋看见这个女孩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这个女孩看似年龄不大,却着实长得好看。
杨小秋能够认为此人好看,那真的是好看了。
怎么说呢,杨小秋是对美有独特审美的人,所以他说这个女孩长得好看,那便是真的长得好看了。
这女孩见到杨小秋模样的时候,也惊讶了一番,她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人。
杨小秋将包递了过去,这个女孩开口道:“多谢先生出手帮忙,要不然这人就跑了。”
杨小秋回复道:“举手之劳!”
说完便转身,打算离去的时候,女孩询问道:“等等,先生,请问您的的名讳,我将来肯定会报答您的。”
杨小秋摆了摆手,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越走越远,消失在了街边的转角。
女孩看着杨小秋,露出了复杂的表情,她明白这位先生只怕也不需要自己的报答,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的离开的。
等杨小秋离开,一个男人从旁边的房子走出来,对着女孩说道:“小凤仙,你在看什么呢?”
小凤仙摇了摇头,回复道:“没有什么,就是觉得天津好繁华啊!”
“对了,胡老板,您的事情办完了吗?”
胡老板回答道:“自然是办完了,明天我们就可以前往京城了。京城可是比天津还要繁华,而且达官显贵非常之大。凭你小凤仙的才貌和行情,到时候只怕京城的男人都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面。”
小凤仙没有接话,因为她确实不知道怎么接话,她此刻才十三岁,她却有了旁人十三岁一生都难以企及的经历。
倒不是说可怜,生活在这个时代,从晚清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谁不可怜了,可我们依旧要继续下去,因为人生啊,就是一直在不停的做选择。
至少小凤仙觉得,自己能够吃的好穿得好,那么就比旁人已经好上一百倍、一千倍了。
至于说的那个旁人是谁,爱谁谁,反正这样的人挺多的,也不可能一个个的讲出来,说谁谁谁,怎么怎么凄苦、谁谁谁又怎么可怜。
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就要认命,而且要认清楚现实。
至于话本小说里的苦大仇恨,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毕竟骂骂贼老天什么的看着似乎很爽,其实老天爷真的没有欠你什么,反倒是你太过于多情了。
杨小秋回了旅馆,已经很晚了、
他回到房间后便睡了过去,第二天七点钟就起床,对他而言已经养成了习惯,所以偷懒什么的,在这个年纪,很多时候都会被现实给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