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仆人们并没有多长的时间休息,比如凌云志现在就继续在打扫园林内的落叶。
林府给予仆从们的劳动说轻不轻,说重不重,毕竟林府虽大但也不是皇宫,有几十号人来打理按理说是轻松的。
但是林府还有良田百亩,这些田地也需要家仆们打理,实在顾及不了的才会租给其他农户。
当然打理农田那是纯粹的体力活,而且还得承受太阳的暴晒,没有一定的体能基础的人,干农活的效率是提不上来的。
而林府内的活计相较算是轻的,像凌云志和于小雅这样力气不大的小仆一般也就在府内干活,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去耕田种地的,除非到了农忙时节或者祭祀节日出现人手急缺的情况,不然在平日他们也只要负责府内的日常劳动即可。
其实在大户人家那里谋个差事,哪怕只是个看门的门卫也是个好差事,毕竟仆从基本的吃穿用度是有保障的,远不止于被饿死。
尽管作为仆役,他们的生活质量并不会多好,但也不会差到衣不蔽体、骨瘦如柴。
毕竟家里的仆从数量以及其相貌衣着甚至个人卫生,都象征着主人的面子。
家里仆从成群,男壮女靓,同时穿着得体甚至华美,这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展现出主人的财力,让主人们携仆出行也倍有面子。
若是家里的仆从一个个面无生气,形同枯槁,还臭气熏天,主人们自己都瘆得慌,哪里还会放心让他们做事。
当然家仆们一般是负担不起穿那些绫罗绸缎的费用,平日的家仆们的普通服饰也就是一些统一制式的粗布衣裳,而且还是自己出钱向林家购买的,不然没有制服他们不能在林家做工。
不过出手阔绰的主人也会对看重的仆人进行赏赐,但这种赏赐一般是可以收回的,相当于不要租钱的租用。
比如在于小雅当了林妙依的贴身丫鬟后,在林妙依的示意下林府方面立刻送了胭脂水粉和数套崭新的罗裙给于小雅。
可若果林妙依将于小雅辞退,那于小雅因成为贴身丫鬟得到那些赏赐就会被林家收回,甚至可以因为物品的使用和损坏向于小雅索取相应的赔偿。
而林家作为秦岭一大权贵之家,其府内的待遇在各个地主老财中是排得上前面的,再加上现在这世道不景气,因此林家招工是从不缺人的。
正是因为僧多肉少,若是府内仆人做事散漫或者不听命令,林家将之辞退是毫不犹豫的。
由于自己的生计全仰仗主人,所以仆从们对主人是唯唯诺诺,不敢有一丝忤逆和不敬,就算自己因为一点小事被主人拿鞭子抽得皮开肉绽,也得向其赔笑连道是自己的不是,若果主人还是不满仆人还得喊打得好并自己主动要求加罚。
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有些荒谬了。
可能有些人会问:这些仆人是一点做人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那些富人们也常把那些为自己鞍前马后还任由自己欺辱的穷人叫作“贱骨头”。
但凌云志很清楚,在人们眼里一口简简单单的饱饭,就是比所谓的尊严要重要得多。
毕竟谈尊严和理想的前提,是得吃饱。
所以凌云志现在也没想过要立刻脱离林家,至少在他没找到更合适的去处前,他和于小雅最好的选择也就是可以提供给他们遮风挡雨的居所和果腹的吃食的林家。
“那个孩子,为什么我会觉得眼熟?”
凌云志一边拿着大扫帚扫着院落里那些枯黄的落叶,一边思考着刚刚自己见到的那个素衣少女。
一般而言,自己人生中寻常的过客是不可能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印象的。
就算他记性确实还不错,但也不至于将见过的东西全都牢牢的锁在自己的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