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寺设典客署令一人,从七品,丞三人,从八品,掌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
司仪署令一人,正八品,丞一人,正九品,掌凶礼丧葬之具。
国子监设国子学博士,无员,正五品上,掌教授学生;
助教无员,从六品,掌佐博士分科教授;
直讲无员,掌佐博士、助教讲授。
秘书省设秘书郎二人,从五品,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
著作局郎二人,从五品,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校书郎二人,正九品,正字二人,正九品,掌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
校书郎三人,正九品,正字三人,正九品,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侍郎一人,从三品,主作文书起草;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丞二人,从六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
军器监一人,正四品,丞一人,正七品,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掾史属无员。
太仆寺设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丞一人,从八品,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
典厩署令一人,从七品,丞二人,从八品,掌饲马牛、给养杂畜;
典牧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从九品,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
军器监设弩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掌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
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丞一人,正九品,掌出纳甲胄、绳、筋角、杂作及工匠。
刑部尚书一人,正三品,掌刑狱;
侍郎一人,从三品,主作文书起草;
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掌折狱、详刑;掾史属无员。
大理寺设正二人,从五品,掌议狱,正科条;丞三人,从六品,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
主簿二人,从七品,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狱丞二人,从九品,掌率狱史,知囚徒;司直二人,从六品;评事四人,从八品,掌出使推按。
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
侍郎一人,从三品,主作文书起草;
少府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掌百工技巧之政;
将作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主簿二人,从七品,掌土木工匠之政;
都水监使者二人,正五品,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掾史属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