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后,天启五年,墨玉城白露书院内。一位老者盘膝坐在其上,一众七八岁的少年儿童同样盘膝,坐在其下。
老者口中讲述着,不知名的语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修炼的大境界分为:人境、地境、天境、道境、自然境……”
老者声音浑厚悠远,道义十足。
唰唰的声音时不时地传出,很多学生都时不时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身高足六尺一米八的样子。身上穿着有补丁的麻布短褂,黑色的裤子,面料也不算高级,应该是棉的。一双黑色的布鞋,已经看不出黑的样子,显然已经穿了很久。
看其面庞,普通模样,苹果脸虎鼻,方口红唇。头上是一把抓随风倒的发髻,皮肤呈暗红色,略带一丝营养不良的感觉。
老者看着扫地的男子,怒斥道:“段伍,去后院扫地去。”
那个男子将巨大的扫帚立在身侧,对老者深深的鞠躬。说到:“是,院长。”
将大扫帚扛在肩上后,径直奔着后院走去。一边扫着地上的尘土,段伍的脑中一边想着回家的喜悦。
傍晚夕阳西下,学生各自放学归家。段伍等在院长室外,等待着院长的呼唤。之所以要在院长室外等候,是因为今天是发工资,放假的日子。
每个月的二十日,是段伍发工资的日子。每个月他可以有四天的假期,每次放假他都要回到齐家村。因为他的老婆孩子老母,都在那个小村庄。从小到大二十几年的时间里,他都生长在那个人数不到一百的村里。
二十岁那年,他取了同村贾家的女儿,贾凤凤为妻,次年生了一个男孩名叫段石头。
自从结婚之后,他便来到这偌大的墨玉城谋生。一个月两千五百元,在那个小村庄里也算能活。
将工资揣入内衣小褂的口袋里,用手在外部轻抚了几下,发现看不出有钱的样子,便放心地走出了白露书院。
每次假期回家的时候,段伍总是会路过一片小集市。集市不大,就是在墨玉城东郊的一条偏僻的街道上。街道两侧全是摆摊的、贩卖的商人。
路过一个肉夹馍的摊位,段伍买了三个肉夹馍。摊主将肉夹馍用牛皮纸包好,递到段伍手中。同时说道:“一共十二元。”
声音传入段伍的耳中,显得十分刺耳。段伍在怀中摸钱的手,停顿了一下。他看着摊主,质问道:“不是十元三个吗?怎么涨价这么多?”
摊主将递出肉夹馍的双手收回,说道:“现在四处打仗,原料都涨价了,我这也自然是要涨价的。四块钱一个已经很公道了,没准过几天就得涨五块了。”
无奈,段伍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十元的银票。看了许久,又从裤兜里掏出了两个一元的硬币。将十二元,全部交到摊主的手里。接过三个肉夹馍,将肉夹馍放入怀中,以保证肉夹馍的温度。
走到站口,这里停着一辆大大的马车。马车无蓬,就是一匹马拉着一个长长的木板。这辆马车是墨玉城与东线各个村庄唯一的交通工具,每天往来一次。可乘坐二十多人,每人五元。
段伍看了看马车,看了看脚上的布鞋。
“坐马车一来一回十元,一双最便宜的布鞋二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