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心采喃喃道:“这便是充满力量的感觉吗?”说完瘦小的身躯一震,竟似有惊雷震响,劈哩叭啦,好不霸道!伸出手,对着石壁擂了一拳,只觉得山摇地动,沙石纷飞,吓得时心采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心惊不已。同时见了壁上大洞,心里又好生懊恼,“这可是微烟姐姐的闺房,我这胡乱破坏,姐姐以后回来见了还不得生我大气?”当下不敢随意练功,静下心来慢慢体会身体的变化。
这一研究就是十多天,时心采知道觉醒虽然是觉醒了,但是这种觉醒能力一样需要自己去修炼,他目前掌握的还只是炼狱魔躯第一重,就有如此破坏之力,而且这觉醒能力称为炼狱魔躯,自然是以防御为主,但这一拳之力时心采感觉都快能和蔚木头的擒魔手有的一拼了,炼狱魔躯有四重,这才第一重,等到修炼到第四重,那又该是怎样的光景!
也实在是山洞里没有吃食,就算他的炼狱魔躯也只能熬到第十三天便是极限了,他感觉自己很饿,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等着林微烟回来了,他脑子也不笨,相当机灵,林微烟没有杀掉他,就已经是对他有情有意了,她作为天魔教护法,断不可能就这样和他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双宿双飞,他自己心里清楚,只是念及姐姐的人,心里着实有些想念,亲了亲绑在手腕上的铃铛,时心采大步走出山洞,一腾一跃往着山下去了……
下得山来走了半里山路,时心采便看到遇险的毛毛公子,这才出手相救。毛毛公子大讲入山原由,时心采听得明白,只自我介绍说来自凌霄峰,要去往冷云山拜见冷掌门,因途中遇险,与这冷云山姐姐们失散,又在这盲山迷了路,转悠了好几天。
毛毛公子见时心采年纪不大,修为却强,性情温和好相处,加上来自凌霄峰,此时又衣衫褴褛,灰头土脸,便邀请了时心采去毛家镇上休息些时日,也好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时心采刚答应,这毛毛公子立马露出本性来:“兄弟与那冷云山姐姐们一道而行,有没有……?”说着便挤眉弄眼,一脸猥琐。
时心采年纪不大,但对男女之事本就有些研究,加上与林微烟的缠绵,柔情未退,心想:这冷云山仙子一个没得沾染,却和她们的敌人疯狂厮守了几天几夜,当真是没来由的缘分天注定。随即又想:我这也算是坠入了情网,别人说啥都能往微烟姐姐身上想了去。不由叹息了一声装模作样道:“我年纪还小。”
毛毛公子瞧得时心采装腔作势,眼睛却假意闪着无辜的光芒,心想果是同道中人,不由得对他亲近了几分。
两人一路聊来话题越来越多,越来越露骨,目标多是冷云山弟子,聊到高兴处,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一旁书童白板儿听得那是津津有味。聊归聊,时心采还是刻意回避了给毛毛公子聊冷兮儿,似乎这样的仙女,聊在他们男人口中都是一种亵渎。
终于,一行人来到毛家镇镇口,早有毛府家丁出来迎接,众人见那些个壮汉扛着的白绝蛇,不由睁大了眼睛。
“少爷把白绝蛇捉了!少爷把白绝蛇捉了,老爷有救了……”早有报信家丁见少爷回镇,还当真捉了那白绝蛇,赶紧去毛府禀告情况,其余家丁则站立左右,低头弯腰夹道。书童白板儿此时也算功成名就,一脸的耀武扬威,挺胸拔首,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只是那大白屁股依旧裸露在外,让人啼笑皆非。
入了毛府,毛毛公子把时心采安顿在客房,叫来佣人服侍便告辞去看老爷子去了,佣人是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姿色也算过得去,带来了一身干净衣服,打了洗澡水,送上了两盘糕点,接着便要服侍时心采洗澡,时心采虽然和毛毛公子聊荤段子聊得开心,这下毛毛公子动真格了,时心采反而不敢招架,便尴尴尬尬把两位娇滴滴的小娘子给支走了。
舒舒服服的泡在澡盆里,时心采一边吃着糕点,一边感叹毛毛公子的善解人意,三下五除二两盘糕点吞完,从澡盆里搓洗半天,水都黑了才舍得爬出来,换上干净衣服,立马又变回风度翩翩机灵鬼一只。
在床上躺了半个时辰,就听见毛毛公子乐呵呵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时心采打开门,便看见喜笑颜开的毛毛公子和身后一样屁颠颠的白板儿。
毛毛见到时心采换了一身装束,从之前那灰不溜秋的模样变成一个风度翩翩美少年,不由惊讶了一番,张开手臂便给了时心采一个拥抱,开心大笑道:“可真是要感谢时兄弟了,老头吃了药,这条命是保住了。”
时心采微微一愣,也笑道:“毛兄不必客气,举手之劳。”
“哎,时兄弟,我那两个贴身丫鬟你觉得怎么样?”毛毛眉毛一挑,邪邪一笑。
时心采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讪讪道:“毛兄,小弟还未成年呢。”
“就你还未成年?”毛毛鼻子抽了抽,一脸坏笑地盯着时心采道:“我这鼻子一闻就知道你不是没碰过女人的雏!”
时心采听到这里,不自觉就想起这几日山洞的荒唐事,毛毛见他出神,猜到时心采在想女人,他也不多问,搂着时心采肩膀就要带时心采去吃饭,一副二人早已熟识多年的模样,时心采也不介意,初初交往便觉得毛毛公子虽然说话直了些,好色了些,莽撞狂妄又自来熟了些,总的来说还是一名值得结交的好青年,毕竟真诚是时心采最看重的交朋友的本质。当下也不客气,来到大厅见饭桌上大鱼大肉已备好,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就开始大快朵颐,毕竟好久没吃肉了不是?
毛毛要喝酒,弄了一壶,给时心采倒上时心采也没拒绝,前几天吃了林微烟留的女儿红,也觉得酒其实就是个好东西,可是这酒明显不能和林微烟留的女儿红一样顺口,时心采喝了一口就觉得这酒辣味太浓,有些招架不住,可喝得多了竟发现这酒回味无穷,于是放开来喝,两人你一杯我一杯,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