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不知死了多少人,却连个鬼都没有,还有各种虫子爬来爬去,当真是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起来要是能下阎罗殿,他定得好好问问阎王爷是如何当差的,他堂堂世子,潇洒风流,竟沦落至此。
也不知道这块烂肉是不是和原来一样俊俏,不对,都变成肉了,应该是新不新鲜,有没有肉瘤,是什么东西身上的肉啊,味道好不好。
提起吃,好歹一块烂肉是不知道饿的。
其实他也总觉得这件事蹊跷的很。
当日初入丞相府中,之前听闻他凶狠暴戾,为官数十载,顺他者猖逆他者亡,手上沾满了鲜血。
可当日一见只觉是个温和少年,分明看不出岁月流失的痕迹。甚至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四六分这样过分的要求,让他于亭中小坐,自己去取那些金子。
他前脚没走多久,赵之流正品着新贡的茶水,不曾想,忽然天昏地暗,狂风大作,留侯的侍女尖叫惊呼,四下逃窜。
见此情景,他也躲到了柱子底下,只是忽然眼前骤亮,再次睁眼就已经在地府了。
只是奇怪的是,牛头见他第一眼唤的不是他的名字,“叶尽霜?”
赵之流自是不认识此人的,连姓叶的都不认识。只不过听这意思该被天雷劈死的人是他,不知如何便成为了他的替身。
更为奇怪的是,燕南为大国,人人都极为八卦,哪里出点什么事即刻闹得人尽皆知。这叶尽霜做了遭天谴的事情,如何他竟然也没有听闻过此人的名号,当真是奇怪的。
更奇怪的是一切都好像安排好了一样,分毫不差的落到了他身上。
天意也好,人为也罢,现如今到底都不是他能左右的了。作为一块烂肉,每日只要睡了再睡就好,反正动也动弹不得的。
这鸟不生蛋的地方,鬼没有就算了,除了苍蝇连活物都难见着。故而有异像发生时他心中总有些期待。
耳边却忽然一阵细细簌簌的树叶摇晃的声音,不是风声,也不是惊鸟窜过的声响,更不是偷偷扔尸体的人,可能是一个行动极为敏捷的野兽。
老虎?再不济也是个野猪吧。
他如何想到,来的是只野狗。
狗就狗吧,还是只杂毛狗,毛发稀疏,眼睛也瞎了一只。参差不齐的牙齿,舌头耷拉在外面,凝结于舌尖的涎水发出比烂肉还让人作呕的腥气。
他决定给这只狗取名为阿丑,作为唯一能够活蹦乱跳的生物,赵之流渐渐看它也顺眼了。
夜里便到这肮脏之地翻拱尸体,聊以果腹。白昼不是出去瞎晃,就是躺在他旁侧挠挠虱子。
眼见着其余的腐肉越来越少,赵之流知道这狗随时都会对自己下手。他倒是不担心就这样死了,反正都是烂肉一块了,能遭到什么地步。
他唯一担心的问题就是,如果自己入它腹中仍旧未死,那岂不是要变成连腐肉也不如的污秽之物了吧?
堂堂世子赵之流竟然沦落至此,大抵上天也不会如此狠心的吧?